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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量瓶使用原则
作者:沈阳龙腾专卖 发布于:2015-07-04 15:22:43 点击量:

容量瓶使用原则

1、热溶液应冷却至室温后,才能稀释至标线,否则可造成体积误差。

2、需避光的溶液应以棕色容量瓶配制。容量瓶不宜长期存放溶液,应转移到磨口试剂瓶中保存。

3、容量瓶及移液管等有刻度的精确玻璃量器,均不宜放在烘箱中烘烤。

4、容量瓶如长期不用,磨口处应洗净擦干,并用纸片将磨口隔开。